//新北危老重建計畫申請注意事項即日公布

新北危老重建計畫申請注意事項即日公布

【新北市訊】因應內政部今年5月10日公布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簡稱危老條例),新北市政府公告「新北市政府受理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之重建計畫申請作業注意事項」及相關申請資料檢核表、範本,即日起可提出重建計畫的申請,加速危險或老舊房屋重建。

新北市政府都更處表示,為加速新北市危險及老舊建築辦理重建,簡化繁瑣冗長行政流程,如果市民有危老房屋重建需求,只要符合危老條例第三條適用範圍,例如屬於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達危險程度,且屋齡30年以上及不具改善效益或無電梯者等條件之合法房屋,經文化局確認非屬歷史、文化藝術價值建築物,另在完成結構安全性能評估後送市府工務局錄案,取得全體所有權人同意,即可依據注意事項檢附重建計畫與相關文件向都更處申請重建計畫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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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1T10:12:52+08:00 2017-11-21|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