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屋重建擴大適用範圍!但這條件也太難達成
- 適用對象至少數十萬戶,帶動的營建商機高達上兆元。
- 改建需要「全體所有權人同意」,建商和住戶覺得很困難。
2016/12/27
總統蔡英文日前在執政決策協調會議中已拍板加速完成老舊公寓都市更新,但方案涉及都市更新條例修法,修法時程曠日廢時,因此內政部另提專法優先處理危險及老舊房舍。
放寬範圍 適用40年以上房子
內政部統計,目前全國屋齡超過30年以上住宅有8萬6千棟(大約384萬戶),其中約有3萬4千棟不符合耐震標準。未來適用對象至少數十萬戶以上,帶動的營建商機高達上兆元。
改建前提 要全體所有人同意
租稅優惠方面,草案明訂,條例實施後5年內核准的重建計畫,可享有租稅優惠,包括重建後,房屋稅、地價減半徵收2年,2年期間屋主若沒移轉,可延長房屋稅減半徵收,一直到移轉時為止;5年的期限可視情況延長,並以一次為限。官員說,訂期限具有「加速」推動老舊建物重建的效果。
草案另一個重點是,改建前提是要全體所有人同意。未來屋主可自行整合重建,也可由建商協助整合重建。此外,行政審查時程預計2兩個月內完成,改變現行都更條例經常一拖再拖的情況。
建商:行政流程有效縮短 會增加改建誘因
永慶房產集團業務總經埋葉凌棋表示,老舊建物獎助條例跳脫都更條例修法繁複的問題,不過行政流程若能有效率縮短,會增加改建誘因。
也有建商表示,畢竟專法只限縮在30年以上老舊或不堪使用的房屋參與,且要求住戶百分百同意,即使後端行政流程縮短,但前端的整合問題仍未解決。
住戶:一戶不同意就做不成 再多獎勵也是空談
住台北市吳興街老公寓的張太太說,雖然容積率有獎勵,但現在的建蔽率比原有的房子更高,住戶要分回原來的使用坪數很不容易;且若沒有多的坪數可出售來貼補改建費用,住戶也不一定有能力出錢,除非政府協助優惠貸款。
新北市蘇姓都更推動師說,都更對民眾來說不確定性高,且關係到重大財產,牽涉到非常多問題,例如都更法規和政策,也和房市景氣有關,民眾多半比較謹慎,加上多數人對法規和政策不太了解,比起提出誘因,不如先建立起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