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16
〔記者李容萍/桃園報導〕市府住宅發展處今年續辦「老屋再生活化補助計畫」,預計從二月一日起至十月卅一日止受理民眾申請,凡四十年以上合法建築物,具歷史、文化及再生價值者,或未達四十年以上的合法建築物,經文化局認定具有歷史、文化價值者都可提出申請。
補助項目包含老屋建築整建或修建、老屋室內修繕及老屋活化經營三項,建築整建或修建每案補助四十萬元,室內修繕每案補助九十萬元,活化經營每案每月補助一萬元,採隨到隨審方式受理,洽詢電話329-8600轉分機201至206。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