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興建年代久遠,導致建築物外觀老舊環境品質低落、都市機能降低問題。藉由整建方式,來進行環境生活與都市景觀改善,並重新賦予老舊建築新貌。

整建維護是都市更新另一種途徑,有效運用整建維護,不僅可以在短時間內達到美化環境之效果,也可讓老舊建物整舊復新,改善生活品質,延長建築物生命週期。

整建:指改建、修建更新地區內建築物或充實其設備,並改進公共設施。

維護:指加強更新地區內土地使用及建築管理,改進區內公共設施、以保持其良好狀況。 整建與維護即一般所謂建築物立面整修或4、5層樓老舊公寓增設電梯或建築物耐震補強等,考量原有建築結構安全尚屬良好,無立即拆除重建之必要,可透過整建維護方式能改善居住環境品質及都市景觀。

公告日期 更新地區 更新地區計劃圖
1090316 國宅整建或維護地區
1090316 桃園區舊城區周邊整建或維護地區
1090316 桃園區桃園火車站周邊整建或維護地區
1090316 中壢區老街溪兩側整建或維護地區
1090316 中壢區內壢火車站周邊整建或維護地區
1090316 中壢區中壢火車站周邊整建或維護地區
1090316 龜山區桃林鐵路兩側整建或維護地區
1090316 大溪區老街保存區整建或維護地區
1090316 大溪區仁義里整建或維護地區
1090316 大溪區仁善里整建或維護地區
1090316 大溪區仁文里整建或維護地區
1090316 楊梅區富岡火車站整建或維護地區
1090316 龍潭區三坑老街整建或維護地區
1090316 蘆竹區麗寶經典社區整建或維護地區

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作業

整建維護補助條件

【區域】

  • 位於都市計畫區內
  • 符合地方政府更新單元劃定基準

【屋齡】

  • 20年以上合法建築物
  • 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 (僅適用於桃園市政府補助,且需取得更新單元範圍內全部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

【對象】

  •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成立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 依法成立之都市更新事業機構
  • 依都市更新條例核准立案之都市更新會

 

建築樣態條件

1.獨棟或連棟式建築物連續三棟以上


2.三層樓以上之集合住宅與緊鄰建築物各一棟以上

3.六層樓以上整幢建築


4.四或五層樓集合住宅僅增設昇降設備者,得以一棟為申請單位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得以一棟為申請單位,不受上述屋齡及建築樣態限制:

  1. 位於本府公告之整建維護策略地區。
  2. 因風災、火災、地震或爆炸,致受損害。

整建維護補助項目

規劃費 工程費
  • 擬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 建築物耐震詳評
  • 結構補強設計
  • 建築物外牆修繕及周邊環境整理
  • 增設電梯
  • 結構補強

整建維護規劃補助

A.擬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地面層以上總樓地板面積
(㎡ :平方公尺)
補助額度
(新台幣)
5,000㎡以下 50萬元以下
超過5,000㎡,10,000㎡以下部分 每增加100㎡,再加計1萬元
超過10,000㎡部分 每增加100㎡,再加計5千元

B.建築物耐震詳評

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
(㎡ :平方公尺)
評估費用計算方式
(新台幣)
不足600㎡者 基本費用150,000元,超過300㎡部分
每增加1㎡,增加500元
600㎡以上不足2,000㎡者 基本費用300,000元,超過600㎡部分
每增加1㎡,增加120元
2,000㎡以上不足5,000㎡者 基本費用468,000元,超過2,000㎡部分
每增加1㎡,增加40元
5,000㎡以上不足10,000㎡者 基本費用588,000元,超過5,000㎡部分
每增加1㎡,增加15元
10,000㎡以上不足20,000㎡者 基本費用663,000元,超過10,000㎡部分
每增加1㎡,增加10元
20,000㎡以上者 基本費用763,000元,超過20,000㎡部分
每增加1㎡,增加5元

C.結構補強設計(擇一計算)

  • 補助A擬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費用50%
  • 建築物結構補強工程費用5%

整建維護工程補助

中央政府補助

桃園市政府補助

桃園市政府整建維護補助項目檔案下載

  • 一般案件
    補助上限
    總經費之45%且不得超過 1,000萬元
  • 位於整建維護策略地區
    補助上限
    總經費之75%且不得超過 1,000萬元

EX:補助額度計算範例 (位於整建維護策略地區)
地面層以上總樓地板面積為15,000㎡,總經費經核算為1,500萬元
其補助額度上限為:
上限一:1,500萬元*75%=1,125萬元 上限二:1,000萬元
取最小補助額度上限,固本範例補助額度上限為1,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