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老條例未來走向 三個評估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實施期間為十年,將於2027年5月底落日。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實施期間為十年,將於2027年5月底落日,傳出內政部正在討論危老條例未來走向,建議政府在思考時,應從政策目的、重建速度、與《都市更新條例》競合等三面向,審慎評估思考。

危老條例是在2017年5月上路,當初定位為老屋改建的「特快車」,是一項「期間限定」的政策,希望透過簡便程序、低門檻加速老屋改建,並訂定實施期間為十年。

累計至今年8月底,危老申請案已達3,155件,其中,台北市受理案件已909件,逼近千件大關,遠超過其他城市;台中市案量也達到629件,僅次於台北;新北市則有561件。整體而言,雙北、台中是申請最為踴躍的縣市。

有媒體報導,內政部對於危老條例未來走向,正朝三方向持續檢討。首先是在落日前修法,延長施行年限;其次是讓危老常態化,修法取消落日條款,與都更雙軌並行;最後則是危老如期落日,不再延長。

平心而論,危老條例上路以來,確實引發一波改建熱潮,相較於都更較為冗長的審議程序,危老速度快,的確有助危險老屋盡快更新,過去市場甚至傳出,有部分案件原本要走都更程序,後來選擇改走危老,市場對於危老仍有高度期待。

然而,危老條例施行之後,卻也衝擊到既有都更機制。由於沒有最小基地限制,外界也認為,不少危老基地面積偏小,對整體都市規畫、未來大規模更新改建,都將造成阻力,量能集中在危老,也恐拖累都更腳步,未來危老條例政策走向,受到高度的關注。

建議政府在評估危老條例是否常態化時,首先應檢視原先政策目的是否達成。

危老條例原為具時效性的政策,希望危險、老舊建築能加速進入改建程序,如今要回過頭來檢討成效,內政部應去盤點,有哪些應改建、卻未改建的標的,當初鎖定要透過危老來處理的老舊建築,是不是都已經處理完成?這些可能過了十年仍舊未透過危老條例改建的建物,即使延長或常態化危老條例,會不會仍舊無法處理?

其次,政府要思考,若危老這列「特快車」要常態化,變成隨時都能搭的「區間車」,失去了時間壓力之後,會不會反而降低誘因,導致改建腳步放緩,最後就連危老重建也「都更化」、「牛步化」?這是值得政府思考的問題。

最後,即便危老要常態化抑或是延長,勢必不能「原地」常態化,中央應與地方政府共同討論,針對既有危老條例進行盤點、調整,否則未來要與都更條例雙軌並進,兩者將產生嚴重競合。

都更雖然程序較為繁雜,但嚴謹的審議制度並非一無可取,反而在審議過程當中,可針對都更案的公益設施、公共性等面向提出要求,有助城市整體發展,政府在考量都更與危老併行或競合的長久之計時,應審慎思考,並加強與地方政府溝通。

 

新聞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691347